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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城乡发展法制论坛第三场研讨会
文章作者:muerbb123李 文章来源: 加入时间:2008-4-23 点击次数: 【 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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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时间:2008年4月19日下午15:30-17:00
会议地点: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
主持人: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  方令
出席嘉宾: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   刘云生
            重庆市市委财经办    张仕功
          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   赵树坤
点评人: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   张俊文

   

主持人:首先我们请刘云生教授做主题发言。

刘云生: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“统筹城乡模式下的乡村治理”。
  一、 未来重庆统筹城乡改革的基本定位问题。首先我们要摸清楚重庆自己的家底,重庆市典型的“大城市,大农村”的基本格局,土地面积为其他三个直辖市的2.4倍,但80%以上为农村土地,有2200万左右,80%的农村人口,官方统计出来的城市化率实际上包括了进城务工的农民,实际的城市化率仍然很低,城乡差距比为4:1,与成都相比,市情更为严峻,绝非一个目标、一个模式就可以解决。农村、农民、农业必然长时期存在,那种宣称要以城市消灭农村,以城市的价值立场、治理模式去替换农村的价值立场、治理模式的观点,是偏激和理想化的。然而这种思想已经影响到了政府的决策部署,实际上地方财政根本无法支持庞大的农村人口转移工程,在社会转型资本和经济自然增长率上都存在巨大的缺口,不能过分、单向化的强调城市化,印度孟买就是一个失败的模本。
  一个核心,即核心价值,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,赋予城乡居民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。具体而言有三个保障措施——(1)从抽象的法权模型上赋予城乡居民平等的价值性权利,消除诸如现行户籍管理所幸成分的城乡区隔制度;(2)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共产品、公共服务资源的分配、再分配体系以及完善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,这是实体化的层次;(3)尊重农民本人的自愿,给与其流通的自由渠道和路径。
  围绕这些方面,我提出三大基本构想和路径,虽然保守,但是很实用。在“大城市,大农村”的背景下,缩小城乡差距,保留城乡二元经济结构,通过城乡间的经济互动,促进双向发展。这个方案的好处在于:
  1、利于节流,减少治理成本,同时又尊重了农民的自身意愿。在消除区隔制度的同时,赋予城乡居民平等的分享权。
  2、能够保有重庆市可怜的一点生态资源,重庆的土地资源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,生态环境问题涉及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,决不能搞成所谓的政绩工程,而只能实事求是地按照重庆的市情一步一步来,在二元和谐发展的前提下,转换“大城市,大农村”的劣势为优势,来寻求发展的增长点。
  3、在二元经济格局下,来寻求城乡二元互动的新的增长点、转折点,通过休闲农业、规模经营来实现整个农业的产业升级。
  二、 如何进行乡村治理?世界范围内有两种模式,一种是欧洲式,通过村民大会来形成与公共权力相对抗的状态,另一种是日本式,也称为吸收式,采官治、民治相结合,官治吸收民治,我比较赞同这种模式。政府在角色定位上,一方面来说是主导者,是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和分配者,另一方面来说又是服务者,协助乡村管理,提供信息合成、劳务输出、劳动力培训等服务。在主体模式上,我认为应当坚持自治模式,发展乡村性、自治性的社会力量,培育开明的绅士风气,代表着农村先进的精神性的引导,需要我们去探索。

张仕功:我谈几方面的问题。
  1、对改革的理解,发展是改革的第一要务,而改革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,在于资源是否得到优化配置、要素是否得到合理流动、生产力是否得到充分解放。统筹城乡的改革必须尊重经济规律和重庆市的市情,已发展为根本出发点。2、对试验区的认识,我认为是要通过改革,为全国提供经验教训,践行试错的机制,要多干少说。3、改革要在国家法律的基本框架内进行,改革的方向不是改变现行的基本法律,而是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地方进行突破。因此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国家法律的地县,从法律的角度献计献策。
  统筹城乡改革无外乎两个重点——一是人的问题,即农民工问题;二是地的问题,即农村土地问题。重庆市存在着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的情况,而重庆农业是典型的耕地、水双短缺的劳动力剩余经济,必须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,来带动农村人口的转移,以此做小农村人口的“分母”,同时必须提高人均资源量,大力发展农业二、三产业,做大农村经济的“分子”,两方面齐头并进,才能真正解决农民收入与城乡差距问题。
  在人的问题上,农村劳动力人口的素质问题是关键,由于素质低下,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中竞争力很低,只能从事出卖体力的低水平就业,在城市中无法生存。同时也影响到了农业新技术推广、普及的困难,削弱了科技对三农的改造作用。因此只有提高农民工素质,才能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。
  在地的问题上,土地社会保障功能是农民的根,也是农民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,在这个层面上追求稳定,以公平价值为先导:同时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资料担负着经济功能,要求土地在流动中得到优化配置,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大化,在这个层面上追求自由流转,以效率价值为先导。可以说,土地问题就是在公平、效率中博弈的过程,必须先解决公平问题,才能追求效率。
  把人的问题和地的问题结合起来的就是农民工,必须提高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待遇,把农民的根从农村移到城市。如果盲目的题让农民放弃土地、进入城市,在目前城市低保、三峡移民、失地农民尚没有解决的情况下,是一个很危险的过程。农民土地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,但是一旦转化为社会问题、政治问题,没人能够承担这个历史责任。

赵树坤:我今天想说明的是三农、城乡统筹、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四个范畴。
  首先阐明两个立场:一是进化主义立场,认为社会及每一个人在社会流变中,始终有一个不断向上、上升的动力和事实。二是历史主义立场,如果将这几个范畴作为学术问题,就必须放在历史的场景中去言说,有一个历史的延续脉络。
  近代以来,“世界视野下的中国问题”作为历史时代命题中的一部分,可以概括为中西问题。我们仍然在进行从传统到现代的未完成的社会转型过程,在这个世界格局、背景下,四个范畴作为一个重中之重的命题凸显出来。在今日中国,这一命题何以显现的如此迫切。“中国之中国”视野下,从49年至今50多年的发展,要对国家治理在时间维度上进行梳理,研究从革命到发展再到和谐的范式转换。可以说我们今日的危机集中源自于改革开放以来28年发展范式带来的问题,发展理念在28年间被化约为经济发展,而现代社会在28年间也被化约为工业社会,正是由于认识上出现了偏失,是导致今日所有问题的根据。在“中国之中国”视野下,工业化与城市化并不同步,而在“世界之中国”视野下,我们被动迎合西方主流社会,进行“压缩饼干式”的现代化,诸多急功近利的操作,使我们进入了复杂的社会形态结构中,表现为传统社会、现代社会和后现代思潮三维社会共存的矛盾。
  这四个范畴被逻辑的定位为当下中国的重中之重,它们之间也有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。单一的经济发展范式带来当下社会问题的极度凸显,贫富分化导致社会不公,冲击了执政的合法性和社会秩序的维系,已经转化为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。必须矫正化约的、单线度的发展观,因此选择了颇具亲和力的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途径,作为社会转型的终极目标。新农村建设是和谐社会下的一个子目标,离不开对城市的考量,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可能的试验化的路径。
  最后,我给出两点提醒:一是我们必须有文化的宽容环境,对与不同经济方式相匹配的、其所孳生的文化生态,应当在心理层面和文化价值层面给与更宽容的环境。二是政治主导推进式的现代化模式在后发的现代化国家不可避免,但对政府权力的积极主动应当始终保持警惕。

点评人:对以上几位专家的发言作简单的点评和总结。我们今天下午的第三场研讨到此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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